出入八大類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必要時將由地方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罰則予以裁罰
公布單位:秘書室 / 聯絡電話:04-22289111#60100 / 公布日期:2020-08-26
指揮中心強調,國內社區目前相對安全,現階段仍以加強宣導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同時勸導民眾配合在這八大類場所佩戴口罩為主。惟地方主管機關如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規劃或已公告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及訂有相關罰則」,指揮中心原則予以尊重,該等縣市則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將公告內容函送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另表示,未來如果國內疫情升溫,有縣市或特定場域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時,考量這些場所發生不特定對象或群聚感染的風險較高,需提高對於佩戴口罩之強制力,將要求地方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罰則,並對屢勸不聽者依具體情節裁罰。
倘疫情更趨嚴峻,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持續增加,且涉及多數縣市或場域時,將由指揮中心評估並宣布全國性之強制措施,以阻斷傳播鏈。
最後異動時間:2020-08-26 14: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