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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歸責駕駛人(個人申請)

本頁面為「個人車輛」申請。
若非「個人車輛」申請,請至線上申辦「違規歸責駕駛人(公司行號申請)」頁面。

壹、注意事項
  1. 本線上申請須車籍所在地為臺中市,方可申辦。
  2.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5、36條規定辦理。
  3. 請於舉發通知單之應到案日期前申辦,逾期恕不受理。
  4. 歸責案件依申請順序辦理,因案件量龐大,處理時間約3個月,期限內提出申請者,無逾期加罰之問題。
  5. 申請資料若有不符規定或缺件情形,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退件,請留意相關通知,並儘速補正後重新提出申請。
  6. 系統通知補件者,應到案日請點選補件當日,並於備註欄註明「補件」。
  7. 非租賃車輛者,於提出歸責申請後,可先行於應到案日期前繳納,不影響違規點數之轉移。
  8. 逕行舉發之交通違規案件,若填具之當時違規駕駛人與申報書駕駛人不符時(如借用、冒用...),違規應到案處所將依法移送相關機關追究刑責。
  9. 敬告非租賃車實有租賃之情事時,本處將依法(公路法第77條相關規定)移請監理機關卓處,且不予受理。
  10. 移轉案件倘另有違規情事者,本處將就違規明確部分,本權責改罰及加罰。
  11. 倘被歸責駕駛人提出疑義證明,本處將重新列管原車主。
  12. 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國定假日除外)
  13. 洽詢電話:總機(04)25152535或轉分機205、206 (案件管理課)
貳、操作流程:

一、線上申辦歸責案件

第一步驟:詳細閱讀本系統使用規範、隱私權宣告與資訊安全宣告後,申請人勾選同意後,接續按下「電子郵件信箱驗證」按鈕。

第二步驟:填寫申請人電子郵件與歸責案件之應到案日期,若案件未逾期,本系統將寄送一封「線上申辦電子郵件有效性驗證信」,以驗證申請人之電子郵件信箱是否為有效信箱。

第三步驟:請於申請當日(晚上12點前)至申請人電子郵件信箱收取驗證信,逾時將失效。本驗證信內容附有「線上申辦歸責案件超連結」,請點選該連結,填妥歸責案件必填資料送出後,才完成申請程序

第四步驟:系統將寄發一封申請通知信至申請人信箱,後續辦理進度請至線上申辦歸責案件進度查詢系統(超連結)進行查詢。

二、線上申辦歸責案件進度查詢

第一步驟: 閱細閱讀本系統使用規範與機關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後,申請人勾選同意後,按下「進度查詢」鈕。

第二步驟: 輸入單號、申請人電子郵件信箱與驗證碼。

第三步驟: 將顯示單號、車號、進度狀態與進度說明欄位

參、隱私權宣告與資訊安全宣告:


最後異動時間:2024-04-18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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