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交通相關法規

公告「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受理民間捐贈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作業要點」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受理民間捐贈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作業要點
一、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結合社會資源,鼓勵各界參與公益捐贈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以推動本市綠色運輸,建立低碳城市,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以下簡稱租賃站):指納為本局管理之公共自行車租賃站,含租賃站站體及公共自行車。
(二)捐贈:指捐贈者捐贈租賃站予本局,由本局辦理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維護及營運。
三、捐贈租賃站應填具申請書(如附表),向本局提出申請,並經審查同意後,始得納入。
四、依本要點捐贈租賃站之地點,以經本局認定具有營運效益之處所為限。
五、租賃站由本局或委外營運廠商營運及管理,其所有權均歸屬臺中市。
六、租賃站用地係捐贈者所有者,應於營運管理租賃站契約期間內無償提供本府設置租賃站,並協助維護場站整潔及安全。
七、因可歸責於捐贈者之事由,致租賃站需拆遷者,捐贈者應負擔拆除或遷移費用。
八、捐贈後由本局徵詢捐贈者意願,冠以捐贈者建議並經本局審查通過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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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受理民間捐贈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作業要點 下載 Pdf 檔(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受理民間捐贈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作業要點.pdf)
  •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受理公共自行車租賃站捐贈申請書 下載 Pdf 檔(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受理公共自行車租賃站捐贈申請書.pdf)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受理民間捐贈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作業要點總說明 下載 Pdf 檔(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受理民間捐贈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作業要點總說明.pdf)
  •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受理民間捐贈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作業要點逐點說明 下載 Pdf 檔(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受理民間捐贈公共自行車租賃站作業要點逐點說明.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0-09-03 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