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中市交通影響評估審查作業要點第八點」
公布單位:交通行政科 / 公布日期:2014-02-20
臺中市交通影響評估審查作業要點
一、臺中市政府 (以下簡稱本府)為維持開發行為基地周遭道路之交通 秩序,及確保交通運輸系統運作及順暢,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基地開發:指在某特定基地從事建築、土木工程或其他工事, 或對土地或建物之任何使用產生實質改變。
(二)基地開發交通影響:指某一基地之開發計畫實施,對於周遭交 通運輸系統、交通型態或服務水準之改變,進而影響原交通運 輸系統。
三、本府為辦理交通影響評估審查,設臺中市交通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一)交通影響評估案件之核議事項。
(二)交通影響評估案件處理及協議、協助事項。
(三)其他有關本市交通影響評估事項。
最後異動時間:2017-10-23 1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