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新作為!開放月票掛號郵寄退費 免臨櫃,更安全
公布單位: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 聯絡電話:04-22289111 #61320 / 公布日期:2021-06-01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為讓民眾減少至機關場所,以降低新冠病毒等傳染風險,自即日起開放受理公有停車場紙本月票掛號郵寄退費,只要是在台中市政府宣布3級警戒(含以上)期間,民眾可將要退費的月票掛號郵寄至交通局,退費日期以掛號郵寄「前一日」為月票最後使用日進行退費金額計算,並採匯款方式退費給民眾,民眾不用親自再跑交通局櫃檯一趟。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因新冠病毒疫情嚴峻關係,為讓民眾方便進行月票退費,開放月票掛號郵寄方式讓民眾退費。依據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停車月票發售作業規定(略以):汽車月票使用後每日(日曆天)扣除120元,機車月票使用後每日(日曆天)扣除20元,月票購票金額依上述規定扣除後如有餘額,依規可進行月票退費。民眾如採月票掛號郵寄退費方式,如該月票證有橫跨多月份,一律採整張月票退票之方式,而交通局匯款給民眾的手續費也由交通局吸收,民眾所收到的退款金額與臨櫃辦理相同,權益不受影響。
葉局長提醒大家,如民眾所購買的公有停車月票(紙本)用不到而要退票,如要採取掛號郵寄退票方式,請備齊月票退費申請表(於台中市停車管理處官網便民服務便民下載月票類別臺中市月票退費申請書-郵寄退費下載使用)、停車月票證及匯款帳戶影本,而如匯款帳戶戶名非車主姓名,須再檢附該車輛行車執照影本,備齊相關文件後寄至台中市停車管理處(403418台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月票退費作業小組收),後續文件如有問題,將會有專人電話聯絡進行確認,如有月票掛號郵寄退費問題,亦可撥打停管處專線04-2225-8160洽詢。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處 顏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1320
最後異動時間:2021-06-01 16: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