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專區

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交通方案
交通部「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交通方案」
一、依據:為降低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之防疫風險,並兼顧其交通需求,擬具本方案,並提報109 年3 月2 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12 次會議通過。
二、方案內容
(一)交通規劃:以親友接送為優先,並以機場排班計程車及租賃車提供居家檢疫者點對點交通服務,其中短途旅客(目的地於機場所在縣市計程車營業區範圍內),以排班計程車服務,長途旅客(目的地於營業區範圍外者),以桃園機場為主,由機場公司以包月方式租賃小客車提供服務,其他機場長途旅客比例低,仍由排班計程車提供服務。
(二)旅客付費方式:短途旅客仍以計程車跳表方式收費,長途旅客以高鐵票價2 倍費用收費,不足1 千元以1 千元計,旅客支付車資不足租賃費用及計程車資部分,由政府補貼,旅客負擔費率表如附。
(三)配套規劃
1、航空站及居家檢疫者配合事項:各航空站須妥善規劃入境旅客動線、乘車程序,加強標示,作必要之引導,居家檢疫者應依航空站規劃地點搭乘指定車輛,並主動出示居家檢疫通知書,俾由航空站協助記錄居家檢疫者及車號相關資訊,以利後續追蹤。
2、酌予補貼車資以鼓勵及協助計程車駕駛防疫需求:為鼓勵計程車駕駛載運居家檢疫者並購置必要防疫物資,將予適當補貼,如目的地為機場當地縣市,以跳表費用2 倍車資計價給予補貼(旅客仍負擔跳表費用,餘額由政府補貼),如在機場當地縣市外,營業區範圍內,則以跳表費用1.3 倍計價,依前述相同原則給予補貼。
3、臺東及離島地區以搭乘國內海空運航班為限:旅客須搭乘機場排班計程車至松山、臺中、高雄機場、基隆港或高雄港轉搭國內海空運航線至臺東或離島地區,再搭乘計程車或由親友接送返家。
(四) 經費來源:建議由衛生福利部防疫特別預算預備金支應。
三、方案效益:可提供居家檢疫者便捷點對點交通服務,候車時間短、防疫風險較低、容易追蹤管理,且可保有居家檢疫者之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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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交通方案 下載 Pdf 檔(1090311-公總臺中區監理所函請本局協助宣導「居家檢疫自機場返家交通方案」(附件-方案內容).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0-03-12 1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