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01
交通違規辦理歸責駕駛人後會不會變動繳納罰鍰金額?
1.不會。 2.處罰機關受理依限辦理之歸責駕駛人案件時,會另重新計算,應到案日期以移轉駕駛人之日期加45天,不致造成被移轉違規案件之民眾因逾原繳款期限而使罰鍰金額累進調高。 <詳全文>
02
辦理交通違規歸責駕駛人案件要向何處申辦呢?
請直接向舉發通知單上「應到案處所」填載之單位申辦。<詳全文>
03
如何查詢交通違規罰單?
 一、上電子公路監理網查詢       1. https://www.mvdis.gov.tw→點選【交通違規】→【交通違規(含強制險)查詢與繳納】...<詳全文>
04
我被開紅單時扣的證件(或車牌)送到裁決處了嗎?
    請提供您的車牌號碼或身分證字號,電洽本處 (25152535轉分機209或211)我們將為您查詢。 一、 若您的車牌(駕照、行照)...<詳全文>
05
何種情況必須到裁決機關接受裁罰?
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各構成要件不同,以致裁決結果均有所不同,某些條款未涉及吊扣(銷)牌照、駕照或其他處分,僅須繳納罰鍰即可結案,故可至其他委託代收機構繳納;而有些不能採代收方式繳納罰鍰之案件,即須持相關資料(紅單、身分證件或牌、駕照)至管...<詳全文>
06
未持紅單或紅單遺失如何繳納罰鍰?
一、可採語音(撥打412-1366轉168#)、 電子公路監理網  (https://www.mvdis.gov.tw)轉帳。 二、利用萊爾富、統一、全家及OK超商門市內之多媒體資訊機 (LIFE-ET、IBON、 ...<詳全文>
07
我的交通違規罰單可以不用到貴處而以其他方式繳納嗎?手續費要多...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至68條、第92條的違規案件,除第12條、第13條、第15條第1項第2款、第5款、第6款、第16條第1項第6款、第17條、第18條、第18條之1、第20條、第21條、第21條之1、第23條、第26條、第2...<詳全文>
08
未滿十八歲駕駛小型車或機車,遭警察舉發者,相關法令規定為何?
  一、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第1項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之未成年人,除應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裁處新臺幣1...<詳全文>
09
為什麼要寄裁決書給我?
您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未依規定時間自動繳納罰鍰或到案裁決,本處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第8-1條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44條規定,於違規通知單送達且逾越應到案期限60日以上,逕行裁決之。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於收到裁...<詳全文>
10
我都還沒收到罰單,為什麼你們就寄裁決書給我?
目前本處都是在電腦監理系統顯示違規通知單已經完成送達且未繳納罰鍰的情況下,才會製發裁決書。如果您對違規通知單是否送達存有疑義,請您用書面申請,我們會依據您的申請(申訴)書向舉發機關查證後,再回函向您說明。(申請書請註明車號、單號,或附裁決書...<詳全文>
最後異動時間:2024-09-10 09: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