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諮詢係本會額外為民服務項目,提供諮詢內容以協助當事人初步釐清肇因,協助達成和解共識解決爭議,既非經鑑定會議決議,不提供正式行政建議文書,亦無拘束當事人申請鑑定或提請訴訟權益,特此說明。
2、服務時間:週一、週二及週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公布單位: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