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車須全程佩戴口罩 違者最重罰1.5萬
公布單位: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1618 鄭小姐 / 公布日期:2020-12-01
葉局長表示,台中市政府自今年4月4日起便實施搭乘中市大眾運輸應全面佩戴口罩規定,民眾普遍配合,部分忘記佩戴口罩的乘客經駕駛員提醒後也立即將口罩戴上;為防秋冬季疫情增溫,再次呼籲民眾上車前務必佩戴口罩,乘車時禁止飲食且盡量避免交談,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且勸導不聽者,駕駛員得拒載並報請警方協助處理、依法開罰。
葉局長指出,落實防疫宣導,交通局也將宣導文宣海報張貼在客運車廂內,並透過臉書「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公車智慧型站牌、即時公車動態資訊網站、「台中公車」APP及公車內站名播報LED等方式推播宣導,提醒乘車民眾務必遵守相關防疫措施,落實防疫新生活。
交通局提醒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務必全面佩戴口罩,儘量避免交談並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做好個人防疫衛生工作;若有發燒、咳嗽及呼吸急促等症狀,請務必在家休息或儘速就醫,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最後異動時間:2020-12-01 1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