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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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工作忙碌,常有未收到交通違規通知單(紅單)或遺忘繳納罰鍰之情形,裁決處是否有提供相關之便民服務措施?

一、裁決處已提供「交通違規罰單到期簡訊提醒通知」服務,凡設籍於臺中市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之車輛,只要申請人登記之車輛遭逕行舉發違規且未逾應到案日期之案件,即將於7日後到期,若申請人仍未繳納,系統會發送「提醒通知」簡訊,提醒申請人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而增加額外的罰款。

二、若有此項服務需求之市民可採下列方式申請:

(一) 線上申請:請上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罰單簡訊通知服務」提出申請。

(二) 書面申請:至本處、大肚分駐點、北屯分駐點及豐原分駐點索取申請書,填寫完成後遞交服務人員,或以掛號郵寄至本處或傳真(04-25155557)辦理。

最後異動時間:2020-11-23 13: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