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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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寄裁決書給我?

您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未依規定時間自動繳納罰鍰或到案裁決,本處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第8-1條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44條規定,於違規通知單送達且逾越應到案期限60日以上,逕行裁決之。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於收到裁決書後依限處理,避免後續有被強制執行及註銷駕照或牌照等情形發生。

最後異動時間:2020-11-24 1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