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110年度施政計畫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110年度施政計畫


壹、前言
       為落實市長施政理念,本局依據本府8大核心價值及12大施政發展策略,作為擬訂基礎之中程施政計畫,並以大臺中生活圈之交通發展願景「幸福、便利-臺中,我們的家」,打造臺中市成為大家最想要的家(HOME),作為施政願景編定110年度施政計畫,共計有39項重要推動計畫。
     「交通任意門」是交通政策之核心,以建構完善的軌道路網為基礎,並結合轉運站、iBike、停車場等交通建設,讓各個運輸節點成為轉運門(i-Door),提升大眾運輸系統整體營運效率,創造高品質之都市環境,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為改善交通問題,捷運綠線將於109年底前通車,捷運藍線預定110年初報請中央核定,其他捷運線也積極規劃中。國4豐原潭子段工程及國1銜接臺74線工程目前施工中,另積極推動臺74線增設匝道。為了提供民眾便利的交通服務,積極調整及改善捷運周邊公車服務路線,提升大眾運輸使用率,另導入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興資通訊科技,推動發展智慧交通並提出交通行動服務(MaaS)、自駕巴士虛實場域整合運行計畫及多元化計程車服務。為照顧偏遠地區市民基本行的需求開辦小黃公車路線。
       積極正視都市停車問題,尤其於鐵路、捷運、公車轉運中心等交通節點及商圈停車熱點地區,規劃闢建停車場;另為提升停車服務品質,導入智慧化設備及發展路邊智慧停車系統,讓民眾可運用科技快速尋找停車格位。
       建構永續交通安全之人本環境,「路平、人安、車順」為具體實施要項;交通違規裁罰及記點制度是維持交通順暢、創造安全行車環境之執行手段。
貳、年度施政目標及策略
一、12大施政發展策略
(一)1-5-2車站大平臺-臺中車站周邊交通整體規劃
接續109年大智路打通及配合武德街拓寬時程,持續觀察及檢討臺中車站周邊交通動線及研擬改善策略。同時配合周邊建設計畫,研擬交通衝擊改善策略及交通管理行動方案。
(二)2-1-1捷運綠線
持續推動捷運綠線土地開發場站招商,促進臺中軌道經濟發展,並以完成兩案簽約為目標。
(三)2-1-2捷運綠線延伸線
啟動捷運綠線延伸線綜合規劃及周邊土地開發作業,並同步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及捷運設施用地土地使用變更。
(四)2-1-3捷運藍線
捷運藍線於綜合規劃階段確定路線、工程及用地之可行性方案,並同步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及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中,其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內容將報請交通部審議,爭取中央核定;辦理捷運設施用地土地使用變更,舉 辦都市計畫變更書圖草案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報請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五)2-1-4機場捷運(橘線)
積極完成機場捷運(橘線)可行性研究交通部審議作業,爭取中央儘早核定,以強化國際機場門戶聯外交通,帶動沿線地區及重大建設計畫發展。
(六)2-1-5大平霧捷運
持續推動大平霧捷運,第一階段為推動與捷運藍線銜接(藍線延伸太平),第二階段為與捷運綠線銜接(大平霧環線),將加速完第一階段可行性研究報告,預計110年上半年辦理地方說明會,並依程序取得議會同意後,提報中央審議並爭取支持。
(七)2-1-6大臺中山海環線
大臺中山海環線將持續配合中央審議作業,積極爭取行政院核定計畫。同時,考量鐵路系統屬於中央的財產,產權及營運皆歸屬於中央,持續積極向中央爭取比照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由中央負擔全額經費。
(八)2-1-7舊山線復駛(中央機關主辦)
配合臺鐵局辦理「舊山線多元運具活化再利用計畫」相關作業。
(九)2-2-2水湳轉運中心
完成水湳轉中心細部設計作業,並啟動專案管理與監造發包作業,預定110年下半年動工。
(十)2-2-3豐原轉運中心(含立體停車場)
基地位於豐原火車站東站旁之停6用地,此案計畫興建地面層一樓為豐原轉運中心、二樓為商場,地下一、二層為機車停車場,地上三~五層則為汽車停車空間,可提供汽車301格、機車849格,本工程已於108年10月31日開工,預計110年12月完工,可兼具轉運、商場及停車場功能,未來與鐵路高架化後的豐原火車站整合後,將可成為山線地區通往臺中各地區的重要轉運樞紐,並紓解豐原火車站周邊停車問題,期能提升地區活絡發展,並成為豐原區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標建築物。
(十一)2-2-4烏日轉運中心
為因應烏日轉運中心轉型,及未來捷運綠線臺中高鐵站啟用後,臺鐵新烏日站站體大樓將成為主要對外出入口,因此規劃於臺鐵新烏日站旁(高鐵東一路側)設置長廊式候車亭作為烏日客運南站並調整公車路線停靠,整合三鐵與國道、市區客運「共站」規劃,落實運輸效率提升,實現交通任意門。
(十二)2-3-1臺74線增設草湖匝道(中央機關主辦)
大里溪南地區臺74線並未設置出入口匝道與區域性道路銜接,交通動線不佳,除增加市民繞行的距離外,亦無法有效分擔平日尖峰車流量已達壅塞之臺3線交通負荷;為改善大里溪南至霧峰地區整體區域交通動線,有效分擔臺3 線車流量,發揮省道、臺74 線串接大里、霧峰地區之功能,以及「臺中軟體園區」帶來的交通衝擊,提供市民更便捷、舒適、順暢的交通動線,爰於臺74線增設草湖匝道;本項交通建
設由中央地方攜手,地方完成工程用地取得,再由中央進行匝道工程,地方辦理周邊匝道相關工程。
(十三)2-3-2增設臺74線六順橋南入匝道(中央機關主辦計畫)
配合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臺74線增設六順橋南入匝道相關作業。
(十四)2-3-3增設臺74線十九甲地區北出匝道(中央機關主辦計畫)
配合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臺74線增設十九甲北出匝道相關作業。
(十五)2-3-4國1銜接臺74線工程(中央機關主辦計畫)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推動國道1號銜接臺74線交流道工程,本府配合辦理用地取得之土地移轉相關作業並加速辦理,以利工程儘早完工。
(十六)2-3-5國4豐原潭子段工程(中央機關主辦)
國4豐原潭子段工程主辦機關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處,內容為豐原端起點設置豐勢交流道連接臺3線,於潭子新田地區設置潭子交流道及連絡道,東西向連接豐興路(中89)及福林路(潭子外環道)、北向銜接豐原大道,終點以系統交流道連接臺74線快速道路。本工程計分5個土木標,預計112年初完工。本年度階段性目標,分別是109年8月27日開放臺74松竹西行上匝道入口,並預計於109年9月底前開放臺74潭子東行上匝道入口以及109年9月底貫通豐原1號隧道東行線。
(十七)2-4-2小黃公車(列管期程到109年,110年新增計畫)
小黃公車係為照顧偏遠地區民眾就醫、外出及通學等需求,推動以計程車轉型為小黃公車投入運輸服務,提供偏遠地區民眾另一種公共運輸服務。本局將依地方需求審慎規劃小黃公車服務,以增加路線提供偏遠地區民眾公共運輸服務。
(十八)2-4-5 iBike倍增計畫
目前iBike已營運329站,並提供9,175輛車,累計騎乘人次已超過3,700萬。檢視iBike設站的效率與合理性,並提出臺中市公共自行車下一期計畫-iBike倍增計畫。未來將以軌道運輸、大專院校高中職、公車、商圈等熱門站位周邊優先考量全面設置,逐步擴展租賃站點,進行站點加密,完善無縫公共運輸路網及服務,以確保公共租賃自行車成為交通任意門的最後一哩接駁運具。另本市iBike自103年開始推動至今,相關設備包含自行車輛、主機及車柱等已陸續達到使用年限,考量騎乘品質、騎乘安全、使用便利性及建置規模,「iBike倍增計畫」將納入升級系統之可行性,提供民眾更優質的轉乘環境。
(十九)2-4-6公車雙十計畫
為照顧本市山、海、屯區民眾乘車權益,延續雙十公車政策,民眾持電子票證享十公里免費,乘車超過十公里後車資上限十元,惟考量整體大眾運輸發展均衡及市府財政負擔,經滾動式檢討,調整免費公車政策優惠對象,並將學生族群乘車權益納入考量,期使市府經費更有效運用。
(二十)2-4-7多元化計程車
規劃多元化計程車服務,提供民眾另一種公共運輸之選擇,持續增加多元計程車車隊及服務車輛數。
(二十一)2-5-1推動交通行動服務(MaaS)
1、109年底捷運綠線通車,本府針對捷運沿線公車路線進行調整、增設車站周邊iBike點位、及計程車招呼站規劃等大眾運輸轉乘服務做整體調整規劃,本市公共運輸服務發展漸趨健全及成熟,將積極向交通部爭取補助建置交通行動服務(MaaS)系統。
2、積極推動交通行動服務(MaaS)計畫,讓本市公共運具如公車、捷運、計程車、iBike及小黃公車等進行服務整合,提供民眾便利移動服務,進而提升本市大眾運輸使用率,降低私有運具使用頻率。
(二十二)2-5-3智慧停車系統
停車場停管設備智慧化為未來趨勢,公有路外停車場委外招標時,皆依場地性質要求業者建置相關智慧停車系統(電子票證進出、車牌辨識系統等),有效縮短駕駛者取票、驗票等候的時間及票卡成本,更達便民之功效。本案為跨年度計畫,目標本市公有(含自營、委外)停車場皆有建置智慧停車系統(如多卡通系統或車牌辨識等)。
(二十三)2-5-5智慧化動態號誌系統
持續推動「臺中市主要幹道智慧化動態續進號誌計畫」,延續108、109年推動成果,110年再針對臺灣大道進行改善,利用智慧化動態號誌系統針對路口車流狀況進行分析並即時運算,透過動態調整號誌時制計畫,提升幹道行車效率及整體路廊運作績效。
檢討本市針對車流續進不佳之路段進行時制調整,增加幹道通行效率,並隨連線號誌之增設,擴大調整範圍並滾動檢討,以符合用路人實際需求、提升行車速度並改善壅塞情形。
(二十四)2-5-7停車格共享計畫
1、依據交通部頒訂「自有自用停車位共享認定原則」,訂定「臺中市共享車位媒合服務業者車位登記計畫」,吸引建築物停車位所有權人開放車位,並加入媒合業者之平臺,提供有停車需求的民眾停放,有效解決全臺中停車不足問題。
2、本案為跨年度計畫,目標輔導媒合業者於本市請領共享車位停車場登記證,預計111年完成。
(二十五)2-5-8臺中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統TOPIS建置計畫
配合捷運綠線通車及因應臺中市未來智慧交通發展需求,110年將進行「臺中市智慧交通與資訊服務管理系統T-TOPIS(提升)計畫」之先期規劃,規劃規劃111年至113年實做計畫內容,期望進一步強化交控系統、智慧公車、智慧停車等各子系統之聯結,建立跨系統資訊整合分析功能,並進一步發展創新應用服務,提供民眾更優質的交通資訊服務。
(二十六)2-5-9停車場立體化—東榮立體停車場
本案將東榮路及新光路口之平面停車場興闢為立體停車場,本案將優先興建地上三層及地下一層立體停車場,預留結構供未來向上增建使用空間,並持續爭取經費,同時依「一次設計」原則,擴建至地上五層,及增設部分商業空間,完工後約可以提供汽車停車位310席及機車停車位101格,其中一至三層樓部分將於110年10月完工,四至五層接續於隔年年中完成。
(二十七)2-5-10停車場立體化-正心立體停車場
本案建築規模為地下1層、地上4層之立體停車場,約可提供257席停車席位,興建工期570日曆天,本案業於109年7月30日申報開工,並於109年7月31日完成動土典禮預計111年2月完工。
(二十八)2-5-11停車場立體化-沙田路立體停車場
本案預計興建地上七層及地下一層之匝道自走式立體停車場,完工後約可提供186席汽車格位及92席機車,預計109年11月16日開工,111年5月完工。
(二十九)2-5-12停車場立體化-公兒30地下停車場
本案工程共編列109-111分年度預算共3億200萬元,將闢建為地下二層之立體停車場,預計可提供汽車207席及機車位200席格位。
(三十)2-5-13停車場立體化-潭興立體停車場
本案工程共編列1億6,000萬元(前瞻計畫補助5,149萬5,000元),預計109年11月開工,111年3月份可施作完成,計畫興建地下一層、地上三層之立體停車場,另為因應地方民意,本局將再投入1億3,000萬元(總計2億9,000萬元)擴建至地上六層,並接續施作,全案可望於111年12月前完工,約可提供300席汽車停車位及100格機車停車位。
(三十一)2-5-14停車場立體化-興中立體停車場
本案將興闢地下二層至地上五層立體停車場,提供汽車停車位627席及機車停車位300格,預於109年10月中旬開工,預計111年10月中旬完工。
(三十二)2-5-15停車場立體化-舊社立體停車場
本工程規劃興建地下二層及平面一層之立體停車場,總樓地板面積7,829.14平方公尺,已於109年5月18日開工,預計於110年10月完工,可提供250席汽車停車位與115席機車停車位。
(三十三)3-3-2推動健康公車
1、偏鄉地區持續新闢健康公車服務,提供民眾往返醫院乘車服務。
2、持續推動「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依使用者實際需求進行規劃。
(三十四)3-3-3推動低地板公車
積極鼓勵業者汰換為低地板公車並協助爭取中央補助,以提供各乘車族群更具人性化、安全及舒適的無障礙運輸服務,目標112年本市低地板公車佔全公車數量之比例可達80%。
(三十五)6-4-1建置智慧停車雲端系統
1、運用地磁資訊,與PDA開單作業結合,並於科博館、草悟道、審計新村及美術園道周邊共818格進行地磁+PDA試辦計畫,藉以提升路邊開單效率、減少超商代收成本、增加行動支付比例,讓路邊停車繳費更智慧化。
2、路邊地磁感應設備合計埋設約9,500顆,相關地磁資訊預計整合至「臺中交通網」APP,民眾可透過「臺中交通網」APP快速找到路邊車格空位,並導航至目標車格。
(三十六)6-4-2電動公車
透過新闢或釋出路線,優先核予電動公車經營業者,並鼓勵客運業者汰舊換新為電動公車,積極參與中央示範型及一般型計畫爭取補助款,目標111年達350輛電動公車。
(三十七)10-2-2月票上線購買
1、民眾於線上購買停車月票後,由本局採掛號方式將月票郵寄給民眾(民眾負擔工本費,郵寄費用由本局支付),民眾即可不出門完成購買停車月票手續,省去到本局櫃檯排隊、往返之時間,並且不受政府機關辦公時間之限制,非常方便。
2、本案屬於常態性執行政策,每年皆會執行,並於年末時訂定隔年預定目標,預計110年度線上購買月票辦理件數,將比109年度辦理件數再成長10%。
二、加強停車管理,營造友善停車環境—擴大停車收費範圍並適時調整停車費率計畫
為建構本市公平、合理的停車環境,避免車輛久占免費車格,造成公共停車資源不合理分配,因此本局持續以交通整頓、民眾建議、商圈及周邊路段規劃擴大停車收費管理,提升停車格之周轉率,實質擴大停車空間,間接改善停車不易等問題,以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並解決車位不足之問題,110年度本項計畫預計將1,000停車格納入停車收費管理。
三、改善交通安全,強化違規記點—重建交通安全規範,通盤檢討交通違規記點制度
交通部為落實交通違規記點制度,已召開數次會議研商,期間召集公路總局與各舉發機關、裁決機關暨法務部共同討論以透過法規修正及監理資訊系統修改程式方式,分階段實施記點制度,107年7月1日已就營業大客車先施行違規涉記點逕舉案件歸責駕駛人,預定於110年推動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強化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提升行車秩序及安全。
四、改善交通安全,完善事故鑑定制度—秉持交通專業理念、邁向鑑定專業制度
(一)持續滾動式檢討不同事故案件類型,歸納歷年案件決議之肇事責任情形,與經鑑定委員討論仍較難達成共識之複雜性案件,邀集歷屆鑑定委員,以召開專案會議方式,達成共識類別數。
(二)共識類別數達到一定數量時,爭取預算以研究發展計畫方式,廣邀各界意見,編訂鑑定技術手冊,作為鑑定基本類型之參考,樹立機關專業形象。
(三)另於鑑定會議中,由鑑定委員視必要提出對肇事處之交通工程改善建議,並函請權管機關改善,針對車流量較大、不對稱幾何、視距不佳且常發生肇事之路口,邀集鑑定委員、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辦理交通工程改善專案現地會勘、提出專業意見,以工程手段降低事故發生率,提升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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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0-11-16 1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