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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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道路辦理活動作業說明
使用道路辦理活動作業說明
活動類別 法源依據 受理申請單位 申請應準備相關資料 處罰權責單位 處罰依據
觀光、藝文、公益活動 臺中市使用道路辦理活動施工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及第6條 交通局 交通維持計畫 交通局、警察局 1.  臺中市使用道路辦理活動施工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交通局) 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警察局)
百貨公司舉辦開幕式、週年慶或其他類似活動 臺中市使用道路辦理活動施工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之1 交通局 交通維持計畫 交通局 臺中市使用道路辦理活動施工管理自治條例第17條(交通局)
婚喪喜慶、宗教、民俗節慶活動、擺設筵席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7、142條 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 警察局 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書 警察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警察局)
拍攝影片、演戲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2條 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 新聞局 (轉警察局) 企劃書、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個人基本資料) 警察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警察局)
集會遊行 集會遊行法第3條 1.集會、遊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 2.建設局(會交通局提供意見後核發路證) 集會遊行申請書 警察局 集會遊行法第28條(警察局)
最後異動時間:2020-06-23 14: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