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陳情

對於違規占用親子及身障停車格車輛舉發,如發現有違規占用情事,請說明違規事實、地點、日期、時間及車號, 並附上佐證照片(需拍攝完整車輛全景包含車格格線及告示牌,照片上需標註日期、時間;照片應檢具原始檔案,以確保拍攝日期、時間正確無訛,照片中日期及時間應以照相設備或軟體於拍照時自動產生,而非加工後製合成) ,避免爭議,本府交通局均依停車場法規定審認及裁罰,以維護親子與身障停車格使用者之權益。

最後異動時間:2026-09-03 16: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