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114-028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一、職稱:約僱人員(本局交通行政職系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二、名額:1名。
三、公告日期:114年9月15日至114年9月23日。
四、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

五、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市公車候車設施規劃相關業務。
(二)、辦理大型活動接駁相關業務。
(三)、辦理公車車體廣告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所需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須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簡報製作、Excel統計能力。
(三)、須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七、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9月23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前檢附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書面資料,郵寄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設施科(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1樓,連絡電話04-22289111轉61218詹小姐)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稱、職務所在單位)。

八、 其他:
(一)、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或約僱原因消失為止期間所遺業務。
(二)、僱用職等: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折合新台幣34,775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部分)。
(三)、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最後異動時間:2025-09-15 1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