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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西屯區、南區及中區部分道路路邊機車停車格,自110年12月1日8時起調整機車停車收費管理暨其相關收費、繳費規定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14條。
二、「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第4條、第6條、第7條暨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累進及折扣優惠收費辦法。
公告事項:本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282號前、南區忠明南路758號對面(綠園道側)及中區三民路二段91號前路邊機車停車格,自110年12月1日8時起調整機車停車收費管理,其停車收費標準、時間、方式如下:
一、機車收費標準:依據「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暨「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累進及折扣優惠收費辦法」,採己類計時費率累進計費,收費以1小時計費(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一)第一小時10元(停車前30分鐘離場不收費)。
(二)第二小時起,每小時20元計費。
(三)為促進機車停車周轉率,電動機車不適用免費停放,均依規定累進計時收費。
二、機車收費時間如下:
(一)西屯區市政北二路282號前機車格:每日8時至20時止。
(二)南區忠明南路758號對面(綠園道側)機車格: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8時至18時止。
(三)中區三民路二段91號機車格:每日8時至18時止。
三、機車收費方式:以掌上型電腦(PDA)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
四、機車繳費方式:
(一)本局提供臺灣銀行等約354家金融機構及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台灣大哥大代扣停車費服務,民眾於申請扣款核准日後之停車單將在繳費期限截止前會自動從帳戶扣款,詳細合作銀行資料民眾可至本局網站(http://www.traffic.taichung.gov.tw/)或本市停車資訊網(http://tcparking.taichung.gov.tw)查閱參考。
(二)信用卡網路繳費:民眾可利用智慧型手機下載「台中交通網」App或用電腦連結臺中市停車管理處網站(http://tcparking.taichung.gov.tw),點選「信用卡繳費」,即可查詢「繳費期限內之停車單、補繳通知單及逾期7天內之停車單(催繳通知前)、舉發違規後之補繳單」並進行繳費,且該信用卡繳費「免收手續費」,讓車主不受時間、空間限制,24小時皆可隨時上網繳納。
(三)使用行動支付繳納停車費服務,需先下載行動支付業者的App,利用行動電話或平板電腦便可透過網路進行臺中市停車費即時查詢及繳費服務,且車主免負擔交易手續費用,行動支付App合作廠商:歐付寶、停車大聲公、車麻吉、LINE Pay Money、街口支付、Pi 拍錢包、OnePaid等。
(四)至「全國繳費網」使用晶片金融卡進行線上繳費(https://ebill.ba.org.tw/)。
(五)至本局辦公大樓一樓服務櫃台(本市西區民權路101號,受理時間:行政機關上班時間之每日8時至17時30分)繳費。
(六)至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一樓文心樓聯合服務中心交通局櫃台(本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樓,受理時間:行政機關上班時間之每日8時至17時30分)繳費。
(七)至陽明市政大樓地下一樓交通局櫃台(本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地下一樓,受理時間:行政機關上班時間之每日8時至17時30分)繳費。
(八)於停車日起30日內(繳費期限)持繳費通知單,可至全國統一、全家、來來(OK)、萊爾富、美廉社、台灣大哥大等六家門市繳費,若不慎遺失停車繳費單,除美廉社外,皆可透過補印繳費單繳費。
五、民眾若於路邊或路外停車場停車後,未見繳費通知單或繳費通知單遺失,因停車資料建檔需時,故請於停車日起7日後再上網(http://tcparking.taichung.gov.tw)查詢,查詢後依上述規定方式擇一繳費。
六、本機車停車場不發售機車停車月票及不適用機車優惠券。
七、本局原109年9月15日中市交停管字第1090048511號公告自110年12月1日廢止
八、有任何停車疑義,請逕向臺中市停車管理處洽詢(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
最後異動時間:2021-11-08 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