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行政助理(駕駛員)徵才公告
一、職稱:行政助理(職稱-駕駛員)。
二、名額:正取4名。
三、工作時間:原則上早上7點至晚上10點,採輪班制(每班8小時)。
四、休假方式:比照公務機關休假天數,採輪休制。
五、職務所在單位及工作地點:
1.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行政科文心拖吊保管場*2名(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七路399號)。
2.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交通行政科崇德拖吊保管場*2名(臺中市北屯區崇德八路一段99號)。
六、工作項目:
(一)執行拖吊車駕駛作業。
(二)現場拖吊時協助掛車。
(三)負責拖吊車修理及保養維護。
(四)辦理拖吊場行政作業。
(五)臨時勤務調派及需配合其他交通局臨時交辦事項。
七、所需資格:
(一)高中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機車及職業大貨車駕照,備有交通工具並可配合加班者。
(三)具有工作經驗(請檢附經歷證明)。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八、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職業大貨車駕照(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書面資料,於113年5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崇德拖吊場(請於封套註明應徵「崇德拖吊保管場行政助理(駕駛員)」(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崇德八路一段99號,連絡電話04-22414275 楊秀英小姐)辦理報名。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有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及辦理實地操作測試,面試結果除正取4名外,亦將擇優備取數名候用,候用期限1年。
九、其他:
(一)本次徵才為113年度候用行政助理(駕駛員)職缺,僱用期限於機關通知期限內完成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原則上每年簽約一次。
(二)僱用期間報酬:每月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6,816元起,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等自付部分費用。
(三)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將由本局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俾利聯繫,請務必留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
(四)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告資訊」之「徵才公告」。
最後異動時間:2024-04-01 09: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