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有相關症狀就醫時,應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提升整體防疫安全
公布單位:秘書室 / 聯絡電話:04-22289111~60300 / 公布日期:2020-08-26
疫情初期各衛生局防疫計程車量能不足,且救護車量能有限,故無強制要求須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衛生局安排民眾就醫,依縣市量能優先以救護車、防疫計程車接送;如需自行就醫,則請民眾佩戴醫用口罩,以步行、自行駕車(包含腳踏車、汽機車等)或親友接送就醫。
但現階段各縣市防疫計程車量能已提升,對於有相關症狀之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有相關症狀就醫時,請地方政府關懷服務中心落實就醫交通安排,去回應以防疫計程車或救護車接送,勿以自行前往方式安排就醫,以提升整體防疫安全。
最後異動時間:2022-05-12 11:34:00